歡迎您報名行動學習網課程!
為保障您的權益,請於報名前詳細閱讀本契約書所有內容,當勾選『我已詳細閱讀,並同意接受行動學習網契約書內容』,即視為您已閱讀本契約書,並同意遵守以下所有契約書之規範。
未滿二十歲,或為法令規定未具備完全行為能力者,須由家長(或監護人)陪同閱讀本公司服務條款,在家長(或監護人)詳讀、瞭解並同意本契約書條款後,同意並接受本服務條款的所有內容及其後修改變更。

甲方:報名學員

乙方:行動學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
茲為行動補習服務事宜,甲乙雙方同意訂立本契約書,約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:

第一條 契約審閱 :

本契約簽訂應經審閱期七日內,並經雙方磋商後合議訂定。

第二條 學習科目別:

乙方提供甲方所報名的行動學習科別、科目。

第三條 修業期間

  1. 課程修業期限,自報名日起至截止日止。以當時報名頁的說明為依據。
  2. 修業截止日起,乙方得停止提供甲方課程之權利。甲方必須重新報名繳費,方能再使用行動補習課程及服務。

第四條:報名手續

  1. 首頁提供免費試聽課程,甲方應在報名前充分了解乙方的上課模式。
  2. 報名費用包含教材費,但不包含參考書籍費用。(所謂參考書籍,為老師上課額外建議學員自行購買之書籍。)
  3. 費用未包含題庫班之費用,如需選讀題庫班,需向行動學習網提出申請,並配合課程供應商開課狀況。
  4. 繳費方式:甲方費用應透過乙方提供的金流系統儘快繳清。
  5. 乙方應開列正式收據給甲方。
  6. 乙方收取甲方費用後,須立即開設帳號密碼給甲方,並三〜五個工作天內(不包含假日)寄送教材。

第五條:行動補習退費手續

  1. 光碟形式之課程,拆封後恕不受理退費,敬請見諒。
  2. 甲方自報名後開始上課七日內,觀看課程總時數不得超過5小時,且講義不得書寫或毀損,若發現不滿意情形,可要求乙方全額退費,乙方不得藉故推拖辦理。
  3. 申請退費後,甲方若未退回完整教材(如已書寫、註記、折損、遺失…),每科須收取教材費1000元。
  4. 退費作業申請以傳真或E-mail告知。
  5. 退費金額核算日期以接到退費申請單為準,退費金額核算須待學生講義及發票退回後始開始作業。
  6. 報名後觀看課程時數超過5小時,或者超過七天,不符合退費件者,不得要求退費。
  7. 刷卡繳費完成後,辦理退費者將酌收手續費(實付學費的5%)
  8. 乙方將酌收退課服務費每科500元。

第六條:使用線上課程配備要求

  1. 硬體設備:
    為讀取線上課程,甲方必須自備以下軟、硬體設備:
    電腦等級與配備:
    CPU(處理器):Pentium4 3.2GHz以上
    RAM(記憶體):512MB(含)以上
    顯示記憶體建議在128MB(含)以上
    網路設備:
    單機下載速度2M(含)以上。 (檢測網路速度)
    其他:視訊攝影機、耳機或喇叭、麥克風(課後輔導可用)
  2. 軟體:
    電腦作業系統:WindowsXP SP3(需為正版軟體)
    瀏覽器:Internet Explorer 8 以上 、Google Chrome (下載Google Chrome)
    錄影課程播放器:Adobe Flash Player 10.0(含)以上。(下載Adobe Flash Player)
    ※建議安裝行動學習網StarPlayer播放器 (下載StarPlayer)

第七條:損害賠償

  1. 甲方有以下情形之一者,造成乙方權益受損,應負損害賠償責任:
    (1)蓄意入侵或破壞行動補習系統導致補習網或其他學員權益受損者。
    (2)未經授權擅自重製、散播課程或教材內容而侵犯著作財產權者。

  2.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,以致甲方無法讀取線上課程,不得要求乙方退費或賠償。
    (1)因不可抗拒之天災,而導致行動學習系統無法正常運作者。
    (2)甲方個人或第三方(ISP業者)電腦軟硬體配備不符合第六條之線上課程配備要求者。
    (3)使用非正版軟體而無法通過數位版權認證者。

第八條:終止契約

  1.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乙方得終止契約,甲方不得繼續上課並不得辦理退費手續。
    (1)未經授權擅自重製課程或教材內容而侵犯著作財產權者。
    (2)將自己或其他學員帳號密碼給第三方使用而導致乙方權益受損。
    (3)蓄意入侵或破壞行動補習系統導致乙方或其他學員權益受損者。
    (4)透過學習教室從事非法行為,或蓄意干擾其他學員上課,使乙方或其他學員權益受損者。
  2. 行動學習網未依照本契約載明事項確實執行者,甲方得終止契約並要求退費。

第九條:資料保護與使用

對於甲方所登錄或留存之個人資料,除下列情況外,乙方同意,在未獲得甲方同意以前,不對外揭露甲方之姓名、地址、電子郵件地址、及其他依法受保護之個人資料:

  1. 基於法律之規定及受司法機關或其他有權機關基於法定程序之要求。
  2. 為保障乙方之財產及權益。
  3. 甲方在本網站的基本資料決不會販售或任意提供給第三者(個人或公司團體)。
  4. 甲方同意乙方或合作對象刊登學員榜單之訊息。
  5. 對於甲方所登錄或留存之個人資料,同意本公司及合作對象,得於法律許可之範圍內蒐集、處理、及使用該資料,以提供甲方其他資訊或服務、或作成會員統計資料、或進行關於網路行為之調查或研究。

*為了老師的智慧財產權,防止非法使用,我們的LMS會監控您的使用行為。

第十條:附件效益及契約分存

本契約之內容取代雙方口頭或文字約定。
本契約於學員勾選『我已詳細閱讀,並同意接受契約書內容』,並完成報名、繳費手續後生效。

第十ㄧ條:未盡事宜之處理

本契約如有未盡事宜,依相關法令、公平原則解決之。

第十二條:準據法及管轄法院

本同意書之解釋及適用、以及會員因使用本服務而與行動學習網間所生之權利義務關係,應依中華民國法令解釋適用之。其因此所生之爭議,以台灣台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。